国际海运防疫物资收货最新标准-行通物流

作者:行通物流 / 2020-05-07 15:59 / 浏览次数:
国际海运防疫物资收货最新标准:
1.非医用产品需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质量检测报告(型号执行标准与实际出货标准相符),
2.医用产品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国家药监注册证书,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质量检测报告,医疗出口声明。

猜您还喜欢

新闻动态
热门资讯

东莞到越南专线 东莞到柬埔寨专线 物流服务中心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公司地址:东莞市道滘镇万道路2号华科城29栋1-2号  手机:13059443913 电话:0769-22997162

备案号:粤ICP备17125652号-3   网站地图 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