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物流-[行通物流]-重要通知,1月1日起出货要注意,锂电池运输新规生效
作者:东莞行通物流小美 / 2019-12-03 10:35 / 浏览次数:
做国际贸易的外贸人和国际物流的货代要注意了,从2020年1月1日起,锂电池空运运输出新规,行通物流提醒各位货主货代相互转告。
锂电池是一种特别容易发生化学反应的金属,易延伸和燃烧,因此锂电池被划为危险品种类,对包装和运输有很高的要求,如果处理不合适,爆炸和燃烧的可能性会很高,并且近几年锂电池爆炸的事故时有发生,近日,我国民航总局对2020年1月1日开始的锂电池空运需要的UN38.3试验概要提出规范要求。2019-2020版国际民航组织《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规定,2003年6月30日以后生产的锂电池芯或锂电池的制造商和随后的销售商必须提供联合国《试验和标准手册》第三部分第38.3 小节第38.3.5 段规定的试验概要(以下简称UN38.3试验概要)。这种UN38.3试验概要必须自2020 年1 月1 日起提供。各位国际物流货代和货主请大家相互转告。
东莞市行通物流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小姐
电话:0769-22997162
手机:13059443913
QQ:1954899046
邮箱:1954899046@qq.com
网址:www.xingtongwl.com
地址:东莞市道滘镇万道路2号华科城29栋1-2号
邮编:5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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锂电池是一种特别容易发生化学反应的金属,易延伸和燃烧,因此锂电池被划为危险品种类,对包装和运输有很高的要求,如果处理不合适,爆炸和燃烧的可能性会很高,并且近几年锂电池爆炸的事故时有发生,近日,我国民航总局对2020年1月1日开始的锂电池空运需要的UN38.3试验概要提出规范要求。2019-2020版国际民航组织《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规定,2003年6月30日以后生产的锂电池芯或锂电池的制造商和随后的销售商必须提供联合国《试验和标准手册》第三部分第38.3 小节第38.3.5 段规定的试验概要(以下简称UN38.3试验概要)。这种UN38.3试验概要必须自2020 年1 月1 日起提供。各位国际物流货代和货主请大家相互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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